北京物资学院
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制度
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。为了维护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正常秩序,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实验室的安全应以预防为主,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、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安全员,具体落实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2、对新调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,要进行安全教育,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。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、学习等,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报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。
3、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程运作。仪器使用及维修情况必须记录存档。
4、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严格的保管措施,防止丢失或污染。领用做好危险品的使用记录登记,并且要求专人管理 ,帐,物及时核对。
5、保证实验楼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,不许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、物品架、实验台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。
6、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。
7、实验室电气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拆除等作业,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。严禁乱拉、乱接电源电线。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,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。
8、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、水源、火源是否安全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。
9、下班时要关窗锁门,关闭电源。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实验室主任批准。
10、保持实验室内安静,不得在实验大楼内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。
11、发生事故,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,必须按规定上报。重大事故,要保护好现场。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,造成损失按学校有关规定责令赔偿,构成违法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12. 建立安全管理队伍,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记录,及时整改,及时解决安全隐患。
13. 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安全考核工作,以及奖惩和追责机制,落实法人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责任人。